校属各单位:
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建〔2015〕97号)精神和要求,为规范教职工住房的使用和管理,现就加强教职工住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背景情况
《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建〔2015〕97号)要求,教职工住房装修过程中不得乱搭乱建,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,不得违规开设或变相开设网吧、棋牌室、开办公司等。如有违反,学校要责令当事人坚决予以整改,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由学校主动报当地规划、工商、公安等主管部门,依法进行处罚。
二、我校情况
经初步调查了解,我校个别教职工住房存在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情况,表现为“乱搭乱建、开旅馆旅舍、开网吧、开棋牌室、开办公司”等,属于整改范围。
三、整改要求
对于属于整改范围的教职工住房,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自行完成整改。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集中检查,对拒不整改、不配合的住户,将按文件要求处理。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和要求传达至本单位教职工。
特此通知
2016年5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