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产后勤处、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是学校国有资产、物资设备、后勤监管和招投标与采购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,承担学校的土地、房屋、设备等资产的管理工作,确保学校资产的完整、保值、增值;行使学校招投标与采购工作。为学校教学和科研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。其主要职责包括:
1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,行使学校法人授予的产权代表权、监督管理权、资产处置权。
2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规范学校资产管理。
3.负责对学校土地、房屋、物资、设备等固定资产实施产权管理,对学校资产出租出借实施管理,建立学校资产管理网络,督查资产使用情况。
4.负责协助学校相关部门申报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、部委专项、地方重点实验室专项等资金的统筹、管理等工作。
5.代表学校作为甲方对从事学校后勤保障、节能减排和能源管理工作,推进后勤改革,完善学校现代后勤服务保障体系。
6.根据学校批准下达的经费预算,负责实施“政府采购”职能,组织物资设备、工程建设、维修改造和后勤保障等项目的招投标与采购工作。
7.负责学校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的信息反馈,并提出解决方案给学校决策机构,供决策机构参考。
8.负责本部门的文书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,管理本部门的印章。
9.代管校医院,为全校师生提供良好的医疗健康服务。
10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